各园区,步凤镇、新城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 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凡现在我区有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员级。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助理级。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 员级。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助理级。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推进职称制度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重要材料之一。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0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二,公需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习可通过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http://zj.ychrssfw.com/)-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合适的公需课程自主学习。
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学习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参加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学习培训;(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申报材料时效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申报2021年度初、中级职称人员全部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专业技术资格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初级:上半年2021年6月1日—30日;
下半年2021年11月1日—30日;
中级:2021年6月1日—30日。
申报人员须登录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http://zj.ychrssfw.com/)进行申报,通过网上审核,完成网上缴费(初级初定不收取费用)的,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由所在单位报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申报认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册》(见附件)。
所有专业技术资格纸质申报材料,区职称办集中受理时间为:
初级:上半年2021年7月1日—31日;
下半年2021年12月1日—31日;
中级:2021年7月1日—23日。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报材料分系列(专业)汇总报送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广琴,联系电话:0515—89900160,联系地址:五台山路1号,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203室。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初级申报材料装袋。
1. 《盐城市初级、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从申报系统中打印;
2. 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申报教师专业人员提供);
5. 申报人近1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二)中级申报材料装袋。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1〕27号)执行。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申报认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