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突破年”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区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研究制定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推动《意见》落实,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培植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突破口,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力量聚焦、要素聚焦、政策聚焦,着力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和产业创新能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机、开辟新局。
二、任务指标下达。主要根据市下达的主要指标进行分解,其中对科技方面的相关指标作了补充,增加了市高质量考核指标中涉及的技术合同备案额(0.5分)、RD投入占比及覆盖面(1分);
创新实力全面提升。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确保达到90%以上,研发投入占比确保达到3%以上。
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创建一个研究院、一个专业孵化器、一个技术创新联盟、一个产业引导基金;新增高企不少于30家,总数达117家。
创新引领成效显著。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7%;开展我区主导产业重大目标产品研发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创新要素加速集聚。新获批市级以上孵化器2家,新获批省级以上研发机构8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8亿元,新增高企发明专利60件以上。
三、政策扶持。参照市、区有关政策执行。常委会要求各地必须执行市制定的扶持政策,大市区按财税分成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扶持金额,各县、市按照市政策执行到位后,按扶持额度补贴10%。我区科技扶持政策、服务业政策和未来科技城投资促进政策正在相继制定出台,到时一并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作为我区政策补充,在本意见中不再另行制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