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步凤镇、新城街道,区内各企业,技职院校:
根据我区《关于建立就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盐开管〔2018〕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年度用工服务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内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区注册登记),步凤镇、新城街道,技职院校。
二、补贴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参保时间为准)。
三、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2日。
四、申报类型及相关材料
(一)自主就业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自主就业);
2. 初次来区就业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自主就业);
3. 初次到我区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补贴资金由企业向所在园区管理办集中申报,并由园区管理办统一报送至区人社部门,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打入园区、镇街财政账户,由园区、镇街将资金打入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社保卡开通储蓄功能)。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合作备案表;
3. 初次来区就业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 为企业输送的初次来区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 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补贴资金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打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账户。
(三)镇街职业介绍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镇、街);
2. 初次来区就业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镇、街);
3. 介绍区内在外务工人员或未就业人员初次到区内企业(不包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补贴资金由镇街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直接打入镇、街财政账户。
(四)技职院校职业介绍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技职院校);
2. 合作备案表;
3. 与我区企业签订的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4.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技职院校);
5.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人员工资统计表(技职院校);
6.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 补贴资金由学校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直接打入学校账户。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公共邮箱(yckfqyg@163.com,密码:89900105)下载,相关表格填好后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一同报送。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二楼B03窗口;
联系人:徐广琴、唐越,联系电话:0515—6880627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盐开人社〔202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用工服务补贴的通知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