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1-01163 组配分类 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02-25
文号 盐开人社〔2021〕4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用工服务补贴的通知

各园区,步凤镇、新城街道,区内各企业,技职院校:

根据我区《关于建立就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盐开管〔2018〕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年度用工服务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内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区注册登记),步凤镇、新城街道,技职院校。

二、补贴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参保时间为准)。

三、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2日。

四、申报类型及相关材料

(一)自主就业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自主就业);

2. 初次来区就业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自主就业);

3. 初次到我区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补贴资金由企业向所在园区管理办集中申报,并由园区管理办统一报送至区人社部门,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打入园区、镇街财政账户,由园区、镇街将资金打入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社保卡开通储蓄功能)。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合作备案表;

3. 初次来区就业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 为企业输送的初次来区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 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补贴资金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打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账户。

(三)镇街职业介绍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镇、街);

2. 初次来区就业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镇、街);

3. 介绍区内在外务工人员或未就业人员初次到区内企业(不包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补贴资金由镇街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直接打入镇、街财政账户。

(四)技职院校职业介绍补贴

1. 用工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审批表(技职院校);

2. 合作备案表;

3. 与我区企业签订的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4.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人员用工服务补贴申报汇总表(技职院校);

5.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人员工资统计表(技职院校);

6.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 补贴资金由学校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直接打入学校账户。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公共邮箱(yckfqyg@163.com,密码:89900105)下载,相关表格填好后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一同报送。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二楼B03窗口;

联系人:徐广琴、唐越,联系电话:0515—6880627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盐开人社〔202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用工服务补贴的通知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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