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主要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在上一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验和相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组织实施了开发区境内新一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划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市水利局验收和区级验收等流程,现就本次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实施我区境内12条河道。其中,列入国家水普名录的河道7条(凤西河、胜利河、伍龙河、伍佑港、德喜河、步凤中心河);县级河道5条(步凤港、丰收河、跃进河、中东河、南洋中心河)。
二、法律规定
本次实施新一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的法律标准为: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两侧五至十米,或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洪水位确定。
注:依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划定标准
本次实施新一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的标准如下表:
序号 | 河湖工程名称 | 起点 | 讫点 | 划界长度(千米) | 划界标准 | 备 注 |
一 | 水普河道 | |||||
1 | 凤西河 | 胜利河 | 西潮河 | 9.8 | 河口外5-10m | |
2 | 胜利河 | 通榆河 | 新生河 | 15.24 | 河口外5-10m | |
3 | 伍龙河 | 通榆河 | 新民河 | 28 | 河口外5-10m | |
4 | 伍佑港 | 向阳河 | 伍佑港闸(北侧) | 6.29 | 河口外5-10m | |
二条港(南侧) | 7.5 | |||||
5 | 德喜河 | 新农河 | 头总界河 | 16.6 | 河口外5-10m | |
6 | 步凤中心河 | 西潮河 | 斗龙港 | 23.2 | 河口外5-10m | |
7 | 凤洋河 | 胜利河 | 斗龙港 | 34 | 河口外5-10m | |
二 | 县级河道 | |||||
1 | 步凤港 | 通榆河 | 步凤河 | 11.92 | 河口外5-10m | |
2 | 丰收河 | 世纪大道 | 乌江路 | 7.34 | 河口外5-10m | |
3 | 跃进河 | 世纪大道 | 西潮河 | 11.58 | 河口外5-10m | |
4 | 中东河 | 世纪大道 | 兴西河 | 9.16 | 河口外5-10m | |
5 | 南洋中心河 | 世纪大道 | 西潮河 | 11.46 | 河口外5-10m |
四、其他
1、公告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
2、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具体经办处室提出;
3、意见反馈方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承办处室电话:0515-68820865(8:30-12:00、14:30-18:00);电子邮箱:451829001@qq.com。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