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1-01181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发文日期 2021-12-27
文号 主题分类 卫计、体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结果的通知

步凤中心卫生院、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快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水平,提档升级,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1〕13号)文件精神,10月中下旬,开发区社事局卫健处认真对照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标准,对步凤中心卫生院等中医馆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开展了等级评价工作,现将综合评价结果认定如下:

一、区级检查评价认定基层三级中医馆单位1家

对照三级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评价标准,经单位申报和卫健处现场考核综合评估等程序,步凤中心卫生院中医馆达到三级中医馆标准,社事局确认为三级中医馆。

二、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创建迎评相关工作

对已确认的基层三级以上中医馆,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技术培训推广运用,扩大优势病种,巩固等级标准建设成果,积极申报创建高层次的中医馆。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抓紧对照标准、配齐完善基础条件、拓展技术服务项目,对标找差,培育服务优势、提高中医药能力,加快推进创建等级中医馆。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结果

序号

单位

等级

拟申报等级

备注

1

步凤中心卫生院

三级

四级


2

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待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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