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1-01284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01-16
文号 盐开街〔2021〕7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战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打赢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盐农人居办〔2020〕5号)、《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1〕1号)文件精神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扎实推进街道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为目标,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以“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为抓手,用更加积极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务实的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环境卫生大整治”摆到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扎实稳妥地打好清洁战役。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建立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体系,以影响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道路通行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整治管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村民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和爱护环境的意识普遍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生活垃圾治理。全面落实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积极探索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向村非法转移、倾倒、填埋,解决生活垃圾乱堆放问题,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责任部门:城管办、生态办、村(社区))

(二)抓好村(社区)堆积物清理。全面建立堆积物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堆积物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各社区要积极响应政策,清理楼栋、绿化带内堆积的杂物,对辖区卫生死角、乱堆乱放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各村要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堆积物,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责任部门:生态办、创文办、村(社区))

(三)抓好沟塘水域漂浮物清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严格依据我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按照“一村一策”,制定科学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积极开展河道轮浚工程,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对淤积的黑臭河道优先疏浚。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工作,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人员,整治村庄内外小溪小河、沟渠池塘、杂草漂浮物,推广河道池塘水沟生态整治技术,不断优化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体制。(责任部门:生态办、防指办、村(社区))

(四)抓好畜禽粪便排污清理。落实《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改造,加快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类排污社会化处理体系建设。强化规模畜禽项目环境监管,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格查处畜禽养殖场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养殖粪污乱排乱放、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责任部门:生态办、兽医站、相关村)

(五)抓好农业废弃物治理。重点对规模种植场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推广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机械化还田质量,加强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切实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推动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农业公司、村(社区))

(六)抓好无保护价值断壁残垣治理。断壁残垣、简易场房等无保护利用价值的废弃建筑,不但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结合盐城市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此次“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把拆除沿路沿线乱占违建房、断壁残垣、简易场房、废弃大棚、破烂圈舍、乱搭乱建等作为一项“硬指标”,认真分析研究,逐个制定措施,一项一项整治,同时深入农户家中,讲政策,说情况,广泛发动群众自觉拆除,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针对无劳动能力、拆除难度大的,组织工作队,全力配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全部拆除,实现村庄建筑整齐整洁,真正达到“拆除一处、洁净一地、美化一片”的效果。(责任部门: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建设办、城管办、村(社区))

(七)抓好农桥、公路维护。对农桥、公路危险段进行再排查。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建立日常巡查与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相结合制度。对已查出的危桥险段等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全面复查是否落实整改到位,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切实做好农桥、公路维护工作。(责任部门:防指办、建设办、村(社区))

四、时间节点

(一)制订方案阶段(1月16日—1月18日)

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深入到小区楼栋、村庄周边、沟河水面、农户房前屋后等边边角角地带,摸清整治任务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等,于1月18日前完成各村(社区)需清理存量统计表(填报附件1),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报街道生态办。

(二)宣传发动阶段(1月19日—1月21日)

各村(社区)两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会议,明确清理任务、范围以及要达到的标准,宣传清理环境整治对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方面、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广播传播远优势,安排宣传车辆深入到农户家门口进行宣传,引起村民重视,发动全民参与,要以村宣传为主阵地,要求他们率先垂范,做好榜样,带动广大农户积极投身到垃圾清理活动中去。组织动员农民群众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掀起“全民清洁村庄”热潮,在较短时间内让农民群众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要利用广播传播远优势,早中晚不间断宣传,引起村民重视。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各自生产区域的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干净。

(三)集中清理阶段(1月22日—1月31日)

各村(社区)及各相关单位要指导村民自主将楼梯口、地下车库、房前屋后积存垃圾清理干净,并在指定地点堆放;村(社区)聘请专业人员对小区绿化带、楼栋间、堆放点、道路两侧、沟渠、河道、塘池、道路、断壁残垣等进行拉网式清理,对前期摸排登记的实施清运。各单位要及时将所辖区域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送街道生态办汇总通报。清理期间,街道生态办组织分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快、质量高、运行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检查验收阶段(2月1日—2月3日)

清理任务完成后,村(社区)两委对照验收标准先行检查验收,街道生态办复核。各村(社区)对照清理任务进行全面细致核查,在全部达标后,将自验结果形成报告于1月31日前报街道生态办。街道专项工作组将对各村(社区)自行验收的成果进行复核,对迟迟不落实或验收不合格的村(社区),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工委主导、办事处负责、部门协调、村(社区)参与的工作格局。街道党工委成立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生态办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订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整治建设任务。

(二)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全街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台帐,街道办事处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发动群众,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深入农村、走入农户,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宣传和日常保洁、卫生防疫等知识普及,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鼓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社区)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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