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步凤镇、新城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凡现在我区有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员级。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助理级。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 员级。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助理级。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推进职称制度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四)申报材料时效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申报2020年度初级职称人员全部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专业技术资格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初级:上半年2020年6月1日—30日,下半年2020年11月1日—30日;中级:2020年7月1日—31日。
申报人员须登录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http://zj.ychrssfw.com/)进行申报,通过网上审核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推广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盐人社〔2016〕28号)要求,用人单位使用电子证书和电子签章认证的,须在申报前一周,登录(http://zj.ychrssfw.com/)网站申请认证。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由所在单位报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申报认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册》(见附件)。
所有专业技术资格纸质申报材料,区职称办集中受理时间为:
初级:上半年2020年7月1日—24日,下半年2020年12月1日—18日;中级:2020年8月1日—31日。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报材料分系列(专业)汇总报送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广琴,联系电话:0515—89900160,联系地址:五台山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2楼203室。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初级申报材料装袋。
1. 《盐城市初级、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从申报系统中打印;
2. 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申报教师专业人员提供);
5. 申报人近1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二)中级申报材料装袋。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0〕38号)执行。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申报认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册.docx
区人社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