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现有盐城剑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夏出行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等8家单位481辆新能源汽车,申报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区经发局联系。
联系电话:66699010
附件1: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xls
2019年4月14日